职位编号:
48059
部门:
财政司司长办公室
组别/单位:
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
职位名称:
高级经理(营运)
薪酬:
月薪港币65,875元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a) 具备最少5年项目管理或行政相关的管理职位全职工作经验者优先,尤以具备从事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的工作经验者为佳;
(b) 持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如有更高学历及/或专业资格更佳;
(c) 具备良好中英文书写能力(包括普通话);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综合招聘考试两份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取得二级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见注(1)至(3));
(d) 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以及规划、分析及沟通技巧;及
(e) 熟悉电脑应用程式操作,包括文书处理、试算表及简报软件。
[备注:申请人可能会被邀请参加笔试。]
注:
(1)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
(2) 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C级或以上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级或以上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
(3)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学术模式整体分级取得6.5或以上,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各项个别分级取得不低于6的成绩的人士,在IELTS考试成绩的两年有效期内,其IELTS成绩可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IELTS考试成绩必须在职位申请期内其中任何一日仍然有效。
职责:
高级经理(营运)主要负责:
(a) 支援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日常运作的内务管理事宜,包括实施项目、内部协调和推展市场推广活动;
(b) 协助草拟简报、文件、演讲辞和报告,以及进行研究和分析;
(c) 支援引进重点企业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的服务,包括咨询委员会会议的整体协调和后勤工作安排、联系相关持份者、草拟简报、会议纪录和简报资料,以及后续跟进工作;
(d) 协调和支援高级官员的职务外访;
(e) 联系及协调相关决策局/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及其他持份者;及
(f) 按需要履行其他职责。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将会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聘用期为24个月。
福利:
受聘人如在合约期内一直表现理想,在合约期满后可获发约满酬金。约满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相等于受聘人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5%。
受聘人可按《雇佣条例》的规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众假期、年假、产假或侍产假和疾病津贴等福利(如适用),详情在获聘时确定。
附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面试。
(f) 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亦正就其他职位进行招聘。申请人如欲申请多于一个职位,必须在应征信中指明,并符合相关职位的入职要求和筛选准则,否则不会作考虑。就申请人是否适合出任相关职位,招聘部门会作独立考虑。
(g)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h)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上述联络地址。
(i)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通用表格第340号(7/202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也可在公务员事务局网页(https://www.csb.gov.hk)下载。申请书连同一份详尽履历和相关文件副本(下文所指定的文件)须以下列其中一种方式递交:
(a) 邮寄到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25楼2561室行政署内务组人事部;信封面请注明“高级经理(营运)”(递交申请日期以信封上的邮戳日期为准)。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上述办事处,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
(b) 投入行政署设于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二楼职员入口处的申请书投递箱;信封面请注明“高级经理(营运)”。投递箱的摆放时间为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8时至晚上7时,截止申请当日只摆放至下午5时为止;或
(c) 使用公务员事务局网页(https://www.csb.gov.hk)的网上申请系统。申请人如在网上递交申请,必须在不迟于截止申请日期后一个星期,把所需证明文件副本送达联络地址,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须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申请人须提交:(a) 简单列明申请人认为自己适合该职位的信件; (b) 详尽履历,包括:(i) 学士或深造学位(例如主修科目和荣誉等级);以及(ii) 就业记录连同详细的职责说明;(c) 有关证书和修业成绩表副本;以及(d) 工作证明副本。
申请书如资料不全、逾期递交、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并非使用指定的申请表格、或没有提交所需证明文件,将不予考虑。
申请人须在申请表格上提供电邮地址。获选参加面试的申请人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八个星期内接获通知。没有获邀参加面试的申请人可视作落选论。
联络地址:
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25楼2561室行政署内务组人事部
查询电话:
2810 3987
截止申请日期(日/月/年) :
08/05/2024 23:59:00
刊登职位报章及日期:
明报及南华早报
经互联网递交申请:
可以
发布日期
25/0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