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编号: |
48051 |
部门: |
差饷物业估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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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
物业估价测量见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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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
每月港币24,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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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条件: |
应征者须:
(1) 在2023年或以后取得测量/土地管理/房地产认可学位或完全符合香港测量师学会产业测量组专业会员资格的学历(请参阅注1及2);以及
(2)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或以上成绩(请参阅注3),或具同等学历。
修读获认可并获完全豁免的学位/文凭课程的学生,如在2024年8月前参加期终考试,也可申请。倘若入选,则在取得有关学术资格后方获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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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 认可学位的名单见于香港测量师学会的网站(https://www.hkis.org.hk/sc/membership_recognised.html)。
(2)应征者如在2023年前取得所需学位或学历,但现正修读其他相关的全日制学位,或刚于2023年或其后取得全日制修读的相关学位,亦可获考虑。惟取得首个所需学位或学历与开始修读相关学位的日期不得相隔多于18个月。若应征者曾修读多过一个相关学位,学位之间的累计相隔时间总和亦不得超过18个月。
(3)政府在聘任非公务员时,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E级成绩,在行政上会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2级成绩。
(4)受训津贴:目前受训期内第一年的受训津贴金额是每月港币24,050元。申请人必须注意受训津贴金额及聘用条款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至于受训期内第二年及以后(直至第四年)的受训津贴金额则将会于每年完成训练时,因应当时的市场情况及政府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而可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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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接受实务训练,为报考香港测量师学会产业测量组的专业评核试做准备,以取得学会专业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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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条款: |
物业估价测量见习生属于学位见习生,实习期最长为4年,期间将接受所需培训,并为取得专业资格吸取经验,以符合香港测量师学会产业测量组的要求,和达致物业估价测量师职系中合适职级的资格。物业估价测量见习生并非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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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 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于截止申请日期后的一星期内邮寄学历、修业成绩副本、证书副本、专业资格证书及过去受雇的证明文件等副本到下列联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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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 |
(a) 申请表格[GF340(7/202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亦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b) 已填妥的申请书,须连同载有中国语文及英国语文科成绩的证书、修业成绩单、学历证明、专业资格、工作证明以及入职条件中所提及的相关文件副本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下列联络地址。截止申请日期后收到的申请将不予考虑。
(c) 申请日期以信封上邮戳所示日期为准。请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职位的名称并确保邮费足够。未填妥或逾期递交的申请、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的申请、没有使用指定表格递交的申请或没有夹附上述(b)项所需文件的申请概不受理。
(d) 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www.csb.gov.hk) 作网上申请。申请人如在网上递交申请,必须于截止申请日期后的一星期内把上述证明文件副本送达下列联络地址(或电邮至 appointments@rvd.gov.hk) ,并在信封面和证明文件副本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如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其申请书将不获受理。
(e) 面试邀请书将会通过电邮发出,请确保你已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以及你的电邮户口能正常地接收邮件。上述空缺的申请人如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获邀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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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地址: |
香港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5楼差饷物业估价署编制及聘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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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电话: |
2150 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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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申请日期(日/月/年) : |
10/05/2024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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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职位报章及日期: |
明报(2024年4月26日)及南华早报(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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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互联网递交申请: |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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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6/04/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