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编号: |
47960 |
部门: |
民政事务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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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单位: |
离岛民政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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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
活动推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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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
月薪为港币13,7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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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条件: |
(1) (i)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考获第2级或同等[注 (a)]或以上成绩[注 (b)],或具同等学歷;或
(ii) 在香港中学会考五科考获第2级/E级或以上成绩[注 (b)],或具同等学歷;
(2)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 (c)]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及
(3) 精通MS Excel, PowerPoint 及中文电脑文书处理;及具相关工作经验者可获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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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a)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兩科)「达标并表现优異」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C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3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兩科)「达标」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E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2级成绩。
(b) 科目可包括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
(c)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 C级及E级成绩,在行政上会分别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级和第2级成绩。
(d) 应征者如获邀参加遴选面试,会被安排于面试当日参加计算机打字测试。计算机打字测试会于面试开始前或结束后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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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离岛民政处务处的活动推广助理将按其所获指派的岗位处理不同职务,包括:
(1) 支援离岛区议会秘书处的日常运作;
(2) 处理离岛民政事务处的不同行政工作;
(3) 协助筹办社区参与计划活动;及
(4) 在有需要时执行其他相关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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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条款: |
应征者如获录用,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合约期视乎实际运作需要而定。
工作地区:离岛民政事务处 (海港政府大楼) 及其他指派的地点,可能需要于户外工作。
工作时间 : 每周工作44小时,可能需要在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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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 |
获聘者可按照《雇佣条例》的规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等福利(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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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查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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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 |
申请表格[G.F. 340(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申请人须把填妥的申请书,连同学历资格(包括载有中国语文及英国语文科成绩)的证书和修业成绩表副本,于截止日期或之前送达或邮寄至『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20字楼离岛民政事务处人事組』,并在信封面注明『活动推广助理』。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申请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请在投寄前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的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以避免申请未能成功递交。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会由香港邮政安排退回或销毁。如申请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证明文件,其申请书将不获受理。申请人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后三星期内接获通知(以电话或电邮方式)。如未能接获通知则作落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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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地址: |
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20字楼离岛民政事务处人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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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电话: |
2852 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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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申请日期(日/月/年) : |
14/05/2024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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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互联网递交申请: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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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11/04/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