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编号: |
47567 |
部门: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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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单位: |
康乐事务部支援组聘用及编制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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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
合约救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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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
合约全年救生员:
月薪港币21,755元(持有泳池救生章)
月薪港币22,755元(持有沙滩救生章)
月薪港币22,795元(持有泳池救生章及沙滩救生章)
季节性救生员(二O二四年泳季):
月薪港币21,455元(泳池)
月薪港币22,455元(泳滩/水上活动中心)
时薪港币110元(泳池)
时薪港币115元(泳滩/水上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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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条件: |
(一)持有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有效泳池救生章及/或沙滩救生章或以上级别证书;
(二)持有圣约翰救伤会、香港红十字会或医疗辅助队的有效急救证书(只适用于合约全年救生员;未持有有效急救证书的申请人仍可申请季节性救生员);
(三)中英文程度达小学六年级水平或具备同等学历;
(四)通过游泳与技能测试;以及
(五)通过视力和颜色分辨能力测试。
[注:
(i) 申请人如只持有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有效泳池救生章,会被调派往本署辖下任何一个泳池工作;而只持有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有效沙滩救生章,则会被调派往本署辖下任何一个泳滩或水上活动中心工作。申请人如同时持有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有效泳池救生章及沙滩救生章,会由本署根据运作需要决定调派往任何一个水上活动场地工作。
(ii) 全职季节性救生员于本署订明的全段合约期内(以单一合约计算)如持有由圣约翰救伤会、香港红十字会或医疗辅助队所颁发的有效急救证书,于本署订明的整段合约期内可获每月额外发放月薪港币300元;时薪季节性救生员于本署订明的全段合约期内(以单一合约计算)如持有由圣约翰救伤会、香港红十字会或医疗辅助队所颁发的有效急救证书,于本署订明的整段合约期内时薪将为港币112元(泳池)或 时薪港币117元(泳滩或水上活动中心)。获聘的季节性救生员必须在签约前出示有效的急救证书正本,而急救证书的余下有效期(由本署订明的合约生效日起计算)必须较本署订明的合约期为长或与合约期相等,方可获发放指定的额外薪酬。
(iii) 申请人如未能提供上述第(三)项的中英文语文能力证明文件亦可申请,面试中将有中英文语文能力的评核。
(iv) 申请人视觉敏锐度最少达6/60,即近视不高于约300度。除非申请人无须配戴适当眼镜即可执行拯溺工作,否则在当值时须配戴适当的不碎眼镜及泳镜。
(v) 「香港拯溺总会」已于二零二三年十月改名为「中国香港拯溺总会」。根据该会表示,所有拯溺证书将仍使用「香港拯溺总会」名称及仍然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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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现招聘合约救生员于本署泳池、泳滩或水上活动中心执行拯溺任务,合约期一般为两年(合约全年救生员)或由三月中旬至十月泳季期间(季节性救生员)。本署会视乎部门运作需要及全年职位空缺情况,根据表现聘任申请人为合约全年救生员或季节性救生员,并调派其于本署任何一个水上活动场地工作。
合约全年救生员及全职季节性救生员的每周净工作时数是45小时。每天工作7小时半(不包括用膳时间)。须按照所属主管人员的安排,在上午6时15分至晚上10时15分期间轮班当值,或须超时工作,并须在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当值。
时薪季节性救生员需按部门运作需要于时薪合约期内由本署指定的任何日子工作,而工资亦以他们实际之工作时数计算。他们须根据主管安排由上午6时15分至晚上10时15分期间轮班当值,并须在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当值。
成功获聘的全职合约救生员如完全符合订明的入职条件和聘用条款,薪酬连约满酬金(包括资助救生章费用的额外约满酬金)每月可达港币25,600元或以上。详情请参阅以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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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一)在本署泳池、泳滩或水上活动中心照顾泳客的安全;
(二)拯救遇溺泳客;
(三)维持秩序;以及
(四)保持场地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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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条款: |
获聘者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合约期一般为两年(合约全年救生员)或由三月中旬至十月泳季期间(季节性救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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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 |
详情请参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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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
(一)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二)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三)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四)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五)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六)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七)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查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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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 |
(一)申请人须把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有关拯溺证书(泳池救生章及/或沙滩救生章或以上级别证书)及急救证书(如适用)的副本,在截止申请日期前以亲身或邮寄方式交回查询地址。请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合约救生员职位」。
(二)申请表格[G.F. 340 (Rev. 7/2023)]可于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或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s://www.csb.gov.hk) 下载。
(三)申请人如以邮递方式提交申请,请在投寄前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的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以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会由香港邮政安排退回或销毁。
(四)所有申请书,如资料不全、逾期递交、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申请人并未妥为签署,或非使用指定的申请表格,均不予考虑。申请人如获邀参加遴选面试/技能测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四至十个星期内接获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遇到申请人数众多或其他特殊情况,可能需时稍长。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遴选面试/技能测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注: 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展开招聘的政府职位,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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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地址: |
香港新界沙田排头街一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七楼康乐事务部支援组聘用及编制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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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电话: |
2601 8050 或 2601 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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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申请日期(日/月/年) : |
16/05/2024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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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职位报章及日期: |
明报:2024年4月19日及26日、5月3日
求职广场:2024年5月3日
Recruit: 2024年4月19日
AM730:2024年5月9日
头条日报:2024年4月24日及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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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Fringe Benefits 2024.docx |
部门网址: |
https://www.lcs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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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互联网递交申请: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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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19/04/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