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50339
部門: 教育局 
組別/單位: 課程發展處 
職位名稱: 兼職語文學習計劃顧問 (小學外籍英語教師) (EDB/CDI/184/26) 
薪酬: 時薪494元 (每星期需工作16小時) 
入職條件: (a) 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主修英國語文、英語研究、英國文學、英國語文教育、語言學或翻譯者優先[見註(i)];
(b) 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英國語文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者優先[見註(ii)];
(d) 持有敎授英語作為外語或第二語言的證書者優先[見註(i)];
(e) 持有英國語文、英文教學或英國語文教育碩士學位者優先[見註(i)];
(f) 在取得上述(a)及(b)的學歷後,具備不少於6年任教小學或中學英文科的相關經驗[見註(iii)];
(g) 具備發展及推行香港小學英語識字計劃的經驗者優先[見註(iii)];
(h) 具備設計和舉辦專業發展活動予本地學校的英文科教師及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的經驗者優先[見註(iii)];
(i) 具備評估計劃或領導課程發展計劃的經驗者優先[見註(iii)];
(j) 擁有良好的英語會話及書寫能力;
(k) 具備在壓力下工作的良好能力;
(l) 具備使用科技支援語文學習和教學的良好知識;
(m) 擁有良好的諮詢技巧;以及
(n) 具備良好的人際交往和組識能力。 
註: (i)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有關科目的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ii)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iii) 申請人須述明於取得有關學歷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
(iv)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電郵 發送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 scoapcd@edb.gov.hk。請在電郵標題註明「職位申請:兼職語文學習計劃顧問 (小學外籍英語教師)」及你的網上申請編號。 
職責: (a) 支援小學英國語文學習計劃的修訂和發展工作;
(b) 支援學校實施小學英國語文學習計劃;
(c) 為英語教師,包括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提供專業支援; 以助他們參與小學英國語文學習計劃;
(d) 透過示範、共同教學、照顧學生的學習差異,及給予建設性的回饋,提供課堂支援;
(e) 協助參與計劃的學校使用新發展的及/或更新的資源和教材,以配合他們的需要;
(f) 規劃、協調和檢視「英語兒童故事時間」 計劃的推行;
(g) 設計和舉辦校本專業發展活動,以支援小學英國語文學習計劃的推行;
(h) 規劃、發展、組織、舉辦和檢討教師專業發展活動,以支援小學英國語文學習計劃的發展及實行;以及
(i) 執行上司委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2年。 
附註: (a)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兼職語文學習計劃顧問 (小學外籍英語教師) (EDB/CDI/184/26)。(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申請手續: (a) 申請人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以郵寄、傳真或親身遞交的紙本申請,概不受理。
(b) 資料不全、並非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作遞交、不符合入職條件或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之申請,將不予考慮。
(c)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聯絡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3樓1318室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查詢電話: 2892 5846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9/10/2026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 (2026年9月25日) 及 南華早報 (2026年9月26日及10月3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5/09/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