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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50337
部門: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組別/單位: 康樂事務部支援組聘用及編制小組 
職位名稱: 一級工人 
薪酬: 第一標準薪級表第3點(每月16,490元)至第一標準薪級表第13點(每月20,15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1. 具備下列任何一項或多項技能,以執行康樂及市容職務:

(a) 園藝或樹藝(包括操作園藝/樹木培植方面的機器),或有實際的苗圃工作經驗;
(b) 懂得保養草地及運動場;
(c) 懂得操作體育館、運動場及體育場地等的體育設備;以及
(d) 懂得照料動物/雀鳥。

以及

2. 能夠以粵語/中文和簡單英文溝通;閱讀簡單中文和簡單英文;以及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

3.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註:
i. 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試;
ii.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一級工人主要負責執行下列康樂及市容職務-
1. 園務;
2. 管理公園和撰寫簡單的報告;
3. 處理運動場的保養工作;
4. 樹木保養、剪草/種植花木;
5. 照料動物/雀鳥;
6. 操作體育館/運動場/體育場地等的體育設備;
7. 執行苗圃工作;及
8. 執行上司指派的其他職務。

〔註: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注意-
(i) 每星期須淨工作45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
(ii) 須穿着制服;
(iii) 或須輪班當值和不定時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實際工作時間由主管分派;
(iv) 或須接受有關訓練及/或相關評核;
(v) 或須擔任外勤職務;以及
(vi) 須接受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的調派和調職,以及派往偏遠地區(包括離島區)工作的安排,與及須接受部門間的調職安排,以填補其他政策局/部門內同一職系的職位空缺和擔任同一職系下不同種類的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6.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7.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符合篩選準則的應徵者才會獲邀參加技能測試/遴選面試。
8.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技能測試/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9.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聯絡地址。
10.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可透過上述網站遞交網上申請。填妥的申請書須於二零二六年十月八日或之前遞交或郵寄至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1-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7樓康樂事務部支援組聘用及編制小組。

[註: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遞交申請。 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340(3/2013修訂版)],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340(7/2023修訂版)。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請於信封面上清楚註明「申請一級工人職位」,而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申請人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如以投遞方式遞交,申請表格須於二零二六年十月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之前投入設於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1-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7樓的申請書收集箱。

由於可能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參加技能測試/遴選面試,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詳細列明本身的學歷、技能及經驗(就入職條件第1項指明的範疇),並夾附有關證明文件副本。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申請人未妥為簽署或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技能測試/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三個月內接獲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技能測試/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聯絡地址: 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1-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7樓康樂事務部支援組聘用及編制小組 
查詢電話: 2601 7901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8/10/2026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中文)
AM730: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中文)
頭條日報: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中文)
Recruit: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至十月一日(英文) 
部門網址: https://www.lcsd.gov.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遞交附件 
發布日期 25/09/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