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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48088
部門: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組別/單位: 青年事務部(2) 
職位名稱: 暑期實習生 
薪酬: 月薪11,20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為本地或海外專上院校全日制學士課程學生,並將於2024/25學年就讀三年級或以上級別的學位課程;主修工商管理或公共行政相關課程者或會獲優先考慮;以及
(c) 熟悉Microsoft Office軟件的操作。 
註: (a) 持有非本地學歷的申請人,必須遞交該學歷證明書及修業成績副本,以便評核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b)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二至四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職責: 獲錄用者將派往其中一個組別為各項有關青年發展的計劃執行以下職務-

(a) 與內部和外部工作夥伴聯絡;
(b) 協助籌辦推廣活動;
(c) 協助研究和調查;並處理、整合和分析有關數據;
(d) 協助起草演辭及回覆;
(e) 為辦公室日常管理提供行政支援工作;以及/或
(f) 執行上司指派的其他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聘用期由2024年6月至8月之間,為期約一至兩個月(因應部門的運作需要及申請人的情況,個別的實際聘用期可能會有所不同)。獲錄用者一般須每周於星期一至五工作44小時(包括用膳時間)。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應徵者於受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不論是否殘疾或懷孕,也不論其性別、婚姻狀況、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為何,均可應徵本欄內的職位空缺。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須以受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倘符合指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辦理聘任事宜。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甄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如應徵有關職位,只要符合入職條件,便可毋須再經篩選而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申請人如未能按招聘廣告內列出的入職要求提供所有資料,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h) 由於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有關電郵,以確保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 
申請手續: 請於以下網頁下載指定申請表格:https://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

(a) 本地專上院校學生的申請

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所有直接交至招聘部門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b) 非本地專上院校學生的申請

非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個人履歷表、學業成績表副本及由所屬大專院校發岀的學生資格證明信件(以專上院校的信箋發出),於2024年5月21日或之前郵寄/電郵至查詢地址。

若非使用指定的暑期實習計劃申請書(rev.2/2024),或以傳真方式提交申請書,該申請將不獲受理。

請在信封面或電郵標題註明「申請暑期實習生(青年事務部(2))」。

逾時遞交、申請表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以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其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的日期。申請人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顯示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 
聯絡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1樓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青年事務部(2)
(電郵地址:ya2@hyab.gov.hk) 
查詢電話: 3655 5749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21/05/2024 18:00:00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不適用 
發布日期 16/0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