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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47801
部門: 香港警務處 
職位名稱: 輔警警員(輔警大學生計劃) 
薪酬: 香港輔助警察隊薪級表第3點 (每小時111.5元) 至香港輔助警察隊薪級表第18點 (每小時174元) 
入職條件: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b) (i)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遴選警員的筆試中,考獲中文及英文語文測驗合格;以及
(ii) 能閱讀及書寫中文及操流利粵語;
(c) 須通過體能測試;
(d) 須通過視力測試,包括視覺敏銳度測試及色覺測試。而配戴眼鏡或隱形眼鏡的人士亦可申請。申請人可在配戴矯視工具的情況下進行視覺敏銳度測試,但不包括色覺測試;
(e) 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及
(f) 須通過體格檢驗 (包括尿液驗毒)。 
註: 1) 警務處自2003年起開始舉辦「輔警大學生計劃」,專為所有就讀本港大學或專上學院的全日制學生而設。計劃為全年招募,每年設一期合共三百七十小時全日制特別基本訓練課程,於夏季六至八月份舉行,訓練時間為早上九時至下午五時。透過「輔警大學生計劃」投考的人員亦可選擇參加於其他月份進行為期二十六至三十三星期的基本訓練課程,訓練時間為一個星期兩至三晚上及一個週末。

2) 輔警大學生計劃的投考人必須為就讀本港大學或專上學院全日制學生 
職責: 輔警警員主要工作是支援正規警隊在大型公衆活動或預先策劃的行動中執行人群管理工作,以及執行日常巡邏工作 。此外,在發生天災或緊急事故時,輔警隊亦會提供支援。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以非公務員聘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由受聘開始直至完成基本訓練課程後一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將獲當局考慮確任警員(輔警)的職級。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d)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並於信封面註明申請職位名稱。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聯絡地址: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7樓警察招募組 
查詢電話: 2860 2860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全年接受申請直至另行通知  
部門網址: http://www.police.gov.hk/recruitment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6/0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