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編號:
48061
部門: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組別/單位:
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
職位名稱:
經理
薪酬:
月薪港幣50,04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具備最少3年投資推廣、客戶管理、業務發展、市場推廣或項目管理的全職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尤以具備從事政府部門或公共機構的工作經驗者為佳;
(b) 具備人工智能、數據科學、金融科技、生命健康科技或公營界別相關工作經驗或知識者更佳;
(c) 持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d) 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能力,並能說良好的英語、粵語及普通話;申請人需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見註(1)至(3));及
(e) 熟悉電腦應用程式操作,包括文書處理、試算表及簡報軟件。
[備註:申請人可能會被邀請參加筆試。]
註:
(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仍然有效。
職責:
經理主要負責:
(a) 進行研究工作並準備簡報和演講資料,以協助團隊為重點企業制定策略和行動計劃;
(b) 就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接觸及協助重點企業和相關持份者的工作提供行政支援,包括準備工作、安排會議、準備簡報資料和編寫報告;
(c) 處理查詢,以及為團隊和旗下活動提供後勤和行政支援;
(d) 管理部門數據庫和電腦系統,例如客戶關係管理系統;
(e) 支援及協調職務外訪、訪問行程和其他本地及海外推廣活動;及
(f) 按需要履行其他職責。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聘用期為24個月。
福利: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在合約期滿後可獲發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受聘人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年假、產假或侍產假和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詳情在獲聘時確定。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聯絡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s://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連同一份詳盡履歷和相關文件副本(下文所指定的文件)須以下列其中一種方式遞交:
(a) 郵寄到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5樓2561室行政署內務組人事部;信封面請註明“經理”(遞交申請日期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準)。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上述辦事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b) 投入行政署設於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二樓職員入口處的申請書投遞箱;信封面請註明“經理”。投遞箱的擺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8時至晚上7時,截止申請當日只擺放至下午5時為止;或
(c) 使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s://www.csb.gov.hk)的網上申請系統。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在不遲於截止申請日期後一個星期,把所需證明文件副本送達聯絡地址,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人須提交:(a) 簡單列明申請人認為自己適合該職位的信件; (b) 詳盡履歷,包括:(i) 學士或深造學位(例如主修科目和榮譽等級);以及(ii) 就業記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c) 有關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以及(d) 工作證明副本。
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或沒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將不予考慮。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獲選參加面試的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沒有獲邀參加面試的申請人可視作落選論。
聯絡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5樓2561室行政署內務組人事部
查詢電話:
2810 3987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8/05/2024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及南華早報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5/04/2024